(资料图)
江西省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、副巡视员潘贻明涉嫌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,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潘贻明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上一篇:15家险企偿付能力"亮红灯" 安心财险三峡人寿等3家D级
下一篇:最后一页
X 关闭
Copyright © 2015-2022 海峡母婴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皖ICP备2022009963号-10 联系邮箱:396 029 142 @qq.com